这种理论不太重视个人心理特质是如何形成的:特质因素论的心理学家擅长将各种心理特质予以分类,根据客观与精确的统计与测验原理编制心理测验。本章所介绍霍兰德的类型论,是特质因素论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理论。霍兰德(J0hn L Holland),现为美国霍普金斯大学(J0hns Hopkin$University)荣誉退休教授。霍兰德的理论发展,源自于他对当时测验使用的疑惑,从疑惑中产生解决问题的动力,进而发展出理论。
早期一般在生涯咨询中使用测验,大致遵循着固定的几个步骤。柯来兹(Cries,1981)曾嘲讽为“三次面谈,一团迷雾”(three interviews and cloud of dust)。第一次的晤谈,按照惯例是先搜集当事人的背景资料,分析需要,决定要实施哪一种测验。然后,在下次晤谈之前,完成施测。第二次的晤谈就是解释测验。顺理成章的,要让对方知道一些心理测量方面的概念,例如百分等级或标准分数等等,教他考虑自己内在各种特质的差异,从而了解自己在团体中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