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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 广东省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工作职责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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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1: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上海
广东省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工作职责规范
一、工作职责范围
专职心理教师是学校德育骨干教师。专职心理教师应参加学校德育领导小组会议,负责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全面工作,可享受班主任或级组长或德育副主任的待遇。
1.参与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阶段性、专题性年度工作总结。
2.参与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性课程内容体系和学科教学渗透目标内容。
3.组织兼职心理教师和班主任集体备课,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教研活动。
4.负责组织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专题调查,协助学校调查、分析教师心理健康状况;负责对新生进行心理测试、心理分析、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广东省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工作职责规范.doc (17 KB, 下载次数: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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