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老师大本营

标题: 班级心理委员管理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大本营营主    时间: 2015-5-11 16:30
标题: 班级心理委员管理办法
  一、心理委员的选拔和确定
    (一)心理委员的基本要求:
    1.对心理学感兴趣;
    2.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具有服务意识;
    3.在同学中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
    4.为人乐观、开朗,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5.善于与人沟通,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6.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二)心理委员的产生:
    依据“个人自愿、班级推荐、班主任考察、入职培训”的原则和程序产生。
    具体步骤包括:
    1.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申报心理委员候选人。
    2.心理委员候选人接受班级同学民主选举并获得多数同学支持者,可以由班级向班主任进行推荐。
    3.班主任对本班推荐的心理委员候选人从学业成绩、人际关系、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即初步确定为心理委员。
    4.被初步确定为心理委员的同学必须接受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入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班级心理委员聘书,方可正式成为心理委员,如果未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心理委员资格。
    5.每个系(部)要推选心理干事1名,负责本系(部)心理委员的召集和信息传递,协助系(部)和学院心理辅导老师对心理委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心理干事的推选条件:(1)从心理委员中产生;(2)认真完成心理委员职责并表现优秀的;(3)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作者: rdd    时间: 2015-5-18 17:41
谢谢分享!
作者: qingfeng66_0    时间: 2015-5-18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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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国标    时间: 2018-3-23 08:46
谢谢分享!
作者: 小鹿在奔跑    时间: 2018-3-30 09:30
感谢分享
作者: 花开海明    时间: 2018-12-12 10:40
感谢分享
作者: 小熊维尼    时间: 2019-1-22 14:32
心理委员设置的好了可以很好的协助老师
作者: 小熊维尼    时间: 2019-1-22 14:33
谢谢分享
作者: wangqiong1206    时间: 2019-1-22 16:33
谢谢您的分享
作者: 煎饼老师    时间: 2019-2-18 15:32
多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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